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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民间借贷合法化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来源:东莞借贷纠纷律师
[导读]:  宋律师,东莞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宋,东莞借贷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计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银行发放短期借款往往带有一些信用条件,主要有: 信贷限额。 信贷限额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额。信贷限额的有



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银行发放短期借款往往带有一些信用条件,主要有:


信贷限额。


信贷限额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额。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但根据情况也可延期一年。一般讲,企业在批准的信贷限额内,可随时使用银行借款。但是,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即使银行曾同意过按信贷限额提供贷款,也可能得不到借款。这时,银行不会承担法律。


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就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例如,某周转信贷额为1000万元,承诺费率为0.5%,借款企业年度内使用了600万元,余额400万元,借款企业该年度就要向银行支付承诺费2万元。这是银行向企业提供此项贷款的一种附加条件。


周转信贷协定的有效期通常超过一年,但实际上贷款每几个月发放一次,所以这种信贷具有短期和长期借款的双重特点。


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的最低存款余额。从银行的角度讲,补偿性余额可降低贷款风险,补偿遭受的贷款损失。对于借款企业来讲,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


借款抵押。


银行向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或对其信誉不甚把握的企业发放贷款,有时需要有抵押品担保,以减少自己蒙受损失的风险。短期借款的抵押品经常是借款企业的应收帐款、存货、股票、债券等。银行接受抵押品后,将根据抵押品的面值决定贷款金额,一般为抵押品面值的30%至90%。这一比例的高低,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的风险偏好。抵押借款的成本通常高于非抵押借款,这是因为银行主要向信誉好的客户提供非抵押贷款,而将抵押贷款看成是一种风险投资,故而收取较高的利率;同时银行管理抵押贷款要比管理非抵押贷款困难,为此往往另收取手续费。


企业向贷款人提供抵押品,会限制其财产的使用和将来的借款能力。


偿还条件。


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来讲,企业不希望采用后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的实际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其他承诺。


银行有时还要求企业为取得贷款而做出其他承诺,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保持适当的财务水平等等。如企业违背做出的承诺,银行可要求企业立即偿还全部贷款。







民间借贷合法化

  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



  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


  温州的新;条例;,无疑让存在已久的民间借贷,有了一个较为公允和体面的;名分;。不过,需要补充的是,这种;合法化;仍然显得有些保守、暧昧和脆弱。一直以来,职能部门就;民间借贷;阳光化一事犹豫不决,这既是因为此类行为,打破了法定金融机构操控全局的固有秩序、冲击了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更在于,民间借贷自身的信息成本、交易成本都偏高,因而与生俱来带有高风险的一面。


  因为担忧;影子银行;风险,而拒不给民间借贷合法地位。其后果是,民间借贷变得越发隐匿和地下化,风险系数反倒被推高。现如今,温州顺势而为,大幅松绑民间借贷,无疑有着多方面的考量:一方面,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成本过高,而资产收益率偏低。无力且无意于,给中小企业等;末梢单位;以足够的资本支持;另一方面,天量的民间闲置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只能进入投机市场。与其如此,不如引导它们流入民间金融领域。


  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最直接的价值,乃是实现了资金的高效配置:;有钱没处花;和;有项目没钱上;的两拨人,自此可以光明正大地对接合作。过往的经验表明,民间借贷合法化,会促使地下市场变得透明、规范和可预期。可以预见,在身家清白、充分竞争的民间金融市场内,诸如高利贷、高息揽存等危险操作,将失去生存和繁衍的土壤。


  伴随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整个民间金融市场,会否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于此,自然有待观察。但确知的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体,需要更多元的金融市场支撑。在传统金融机构之外,民间金融势力无疑是个极有意义的补充,因为它迎合了那些更细分、更灵活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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